20250226李文輝╱綜合報導

維護穩定 新疆通過化解矛盾條例

常態化糾紛排查 3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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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疆人大常委會辦公廳2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上月新疆人大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圖為大陸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右四)2023年5月在新疆考察。(新華社)

 中新網報導,大陸新疆人大常委會辦公廳2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上月新疆人大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條例》)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強調要及時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條例》於2025年1月22日在新疆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旨在進一步規範和促進新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提升社會治理水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報導稱,在立法過程中,新疆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著眼解決現實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並反復推敲醞釀,確保《條例》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

 《條例》共分六章五十二條,涵蓋總則、職能職責、預防和化解、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內容。其中,明確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領導機構、責任主體的職能職責,以及如何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強化保障監督等問題,保障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在法律架構內運行。

 報導指出,近年來,新疆在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方面有諸多探索。藉由開展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重點行業領域凸出問題化解等工作,新疆逐步完善部門聯繫機制、訴調對接機制、訪調銜接機制,初步建構社會矛盾糾紛綜合治理機制,並積累豐富實踐經驗。

 大陸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去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新疆和田、喀什調研。他表示,要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更好建設美麗新疆。調研期間,王滬寧表示,做好新疆工作,「要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擺在首位,保持新疆社會大局持續穩定」。要推動新疆邁上高品質發展軌道,夯實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物質基礎。

 《條例》所稱「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是指通過和解、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訴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形成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及時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