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除籍具結申請 已收1200件

內政部移民署發布通知,要求在台陸配補繳大陸戶籍註銷文件證明,但也提出6項具結、3項延後條件,從4月21日起受理申請。開放10天左右,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2日表示,目前已收到申請具結、延後的件數約1200件,初步認定符合「具結」替代或「延後赴陸」條件的件數大約900件,另有約300件還要進一步確認資格。
其中6項具結包含赴陸有人身安全風險、重大傷病、10年未去過大陸,子女未曾在陸設籍、年滿70歲與低收入戶;3項延後條件則涉及服役、就學、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照顧未成年子女、重大傷病、70歲以上親屬,以及懷孕流產等原因。
馬士元與內政部移民署代理署長林宏恩2日出席114年度母親節陸配關懷活動,表示目前收到註銷戶籍文件的具結、延後申請約1200件,初步認定900件確實符合條件。其中申請具結者663件、延後200多件。但也有約300件要進一步釐清是否符合資格。
林宏恩舉例,陸配可能出現申請除籍證明,但大陸老家早被拆掉,公安機關也沒有地址的爭議情形,表示移民署仍會持續蒐集並滾動式檢討,再跟陸委會、海基會討論,基於公平與人道原則提供最大協助。
林宏恩指出,移民署這邊也會主動出擊,例如6大具結條件涉及滿70歲長者,可能有子女不在身邊、行動不方便、人在偏鄉等情形,會透過服務行動列車,帶上文件主動去找他辦理,也會跟電信業者合作,尋找聯絡人加強通知與輔導。
至於多少人已繳交除籍證明,在2004年之前設籍的陸配或子女部分,移民署官員說明,目前收到補件約252人,但辦理驗證本就需要1個月左右時間,具體數字還需要滾動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