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8億醫材採購案 禁歐企投標
報復歐盟 北京祭同等反制措施

歐盟執委會6月下旬宣布排除中國企業參與500萬歐元以上醫療器材公共採購項目後,北京終於在7月6日祭出反制措施,宣布排除歐盟企業參與金額達4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8億元)以上的醫療器材採購案,即日起生效。
就在中國外長王毅訪問歐洲之際、中歐峰會舉辦前夕,雙方在經貿仍是小風波不斷。雖然北京甫宣布對部分歐洲品牌免徵白蘭地稅,但昨日又祭重拳,排除歐盟企業參與中國政府大宗醫療器材採購案。
根據大陸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於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材採取相關措施的通知》公告稱,採購預算金額4500萬元以上的醫療器材時,確定需採購進口產品時,在履行法定程序後,應當排除歐盟企業參與,但不包括在華歐資企業。
公告還稱,對於參與的非歐盟企業,其提供的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材占比不得超過項目合約總金額的50%。上述措施不適用於僅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材能夠滿足採購需求的採購項目。
公告還稱,上述規定自6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前,涉上述措施的採購項目已經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的,可以繼續簽訂政府採購合約,不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措施。
不過,或許為避免衝擊歐企在華投資信心,大陸商務部6日也在新規上路同時,以「答記者問」表明,歐盟執委會6月20日推出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和產品參與其醫療器材公共採購,持續在公共採購領域對中國企業設置壁壘。
大陸商務部直言,中方多次透過雙邊對話表示,令人遺憾的是,歐方不顧中國釋放的善意和誠意,仍一意孤行。因此,中方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但大陸商務部也強調,中方措施只針對自歐盟進口醫療器材產品,在華歐資企業生產產品不受影響。
此前,歐盟執委會根據《國際採購工具》(IPI)法規,決定排除中企參與歐盟27國政府500萬歐元以上的醫療器材公共採購項目,並規定中標採購的中國產品比例不得超過50%。
歐盟執委會當時表明,中國對歐盟的醫療器材出口在2015年至2023年期間增長超過一倍。但中國87%的醫材公共採購合約,對歐盟醫療設備和供應商存在排他性和歧視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