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 3雄爭牌照

香港《穩定幣條例》1日正式生效,這是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架構,以保持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金融創新。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穩定幣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以外地區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向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
相關人士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以及須在合理條件下按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
相關人士也須符合一系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及審計和適當人選等要求。金融管理專員會適時就制度的詳細監管要求作進一步諮詢。
發牌(執照)制度將為公眾及投資者提供更好保障。其中,《條例》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予零售投資者。
此外,為防範詐騙,在任何時候(包括6個月的不違反期),只有關於持牌法幣穩定幣發行的廣告會被允許。民眾應留意上述事項,並在接收與法幣穩定幣相關的廣告或資訊時保持審慎。
香港特區立法會於今年5月21日審議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
界面新聞報導,香港《穩定幣條例》生效,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正式實施。與法幣掛鉤,穩定幣被寄予厚望,發行人牌照也顯得彌足珍貴。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預計,首批牌照會在2026年初發出,晚於市場預期,預期競爭激烈,金管局明確,初階段只會發出數個牌照。
據悉,目前市場較為關注的牌照競爭者有3家,分別是京東幣鏈科技(香港)、圓幣創新科技,及渣打銀行(香港)、安擬集團與香港電訊3家公司組成的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