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擬修法 公務人員赴港澳 均須通報

為防堵大陸對台統戰滲透,陸委會3日表示,鑑於中國大陸對港澳掌控日深,且對台統戰滲透之企圖明顯,為保護全體公務人員及提高風險意識,擬修正《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赴港澳注意事項》,未來不分平、假日及事由,公務人員赴港澳均應於行前通報所屬機關,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
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現行規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因「公務事由」赴港澳辦理、參與活動或會議時,除必要時,得徵詢大陸委員會意見,也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赴香港澳門通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通報。
不過,上述規定在賴清德總統今年3月13日針對台灣面對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條因應策略後,陸委會也計畫修正上述赴港澳注意事項,以便保護全體公務人員,並提高風險意識。
根據陸委會昨日說法,考量大陸對港澳掌控日深,對台統戰滲透之企圖明顯,擬修正《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赴港澳注意事項》,未來不分平、假日及事由,公務人員赴港澳均應於行前通報所屬機關,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
換言之,倘若修法通過,未來公務人員赴港澳將不分「公務事由」、「非公務事由」,都必須落實相關通報規定。
此外,暑假來臨之際,陸委會此前也發出新聞稿,提醒國人赴港避免接近或進入香港列為國安禁地或毗鄰禁地之處;且考量港澳情勢變化及因應當地法令規定與執法趨勢,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仍維持橙色燈號,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