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逃犯藏台灣 港府重拳斷金援

香港政府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16名海外活動人士採取相關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支持,撤銷護照等,並點名這些遭通緝的港人潛藏在台灣等地。上月底,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才針對參與香港議會的19人發出逮捕令,其中就包括上述16人。
根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公告16名因涉嫌在境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以及針對這些「潛逃者」施行的措施。
名單包括何良懋、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曾偉藩、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張信燕。
措施包括禁止對其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出租房產,或與他們成立合資企業、合夥或類似的關係。香港警方提醒,任何違反規定的人一經定罪將面臨最高7年的監禁。另外,名單中有12人的香港護照被撤銷,部分人士也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公報》並指出,這些通緝犯潛藏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澳洲、泰國、台灣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透過抹黑詆毀意圖煽動對大陸和香港的憎恨,因此有需要採取相應措施。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7月25日公布懸紅通緝上述16人及袁弓夷、霍嘉誌和蔡明達。該19名潛逃者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香港法院已應警方申請,就19人發出拘捕令。
不過,港警7月的通緝行動,也引發包括美國、英國和歐盟在內的批評。美國國務卿盧比歐當時發表聲明稱,絕不容忍香港政府壓制或恐嚇美國人或任何在美國領土上的人。中國外交部駐香港公署則回應稱,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