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6郭羽倫/綜合報導

北京追錢 境外股票收入須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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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銀行旗下官媒《金融時報》4日刊文指出,近期有納稅人收到中國稅務部門通知,要求依法辦理境外所得申報並繳納相應稅款。而早在去年下半年,便有部分富人被中國稅務部門傳喚,以釐清稅務情況。報導稱,大陸納稅人境外買賣股票所得也須繳稅,且僅限於年度內盈虧互抵,不得跨年抵扣。

 《金融時報》援引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的說法指出,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其中,個人在境內二級市場的股票交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在境外直接進行的股票交易所得則無免稅規定,應當適用20%的稅率按次徵收。

 業內人士也表明,加強對境外所得的稅收監管,是針對高收入群體的調節措施之一,有利於推進依法納稅與收入稅制公平。依法納稅為公民義務,如取得境外所得,應依法進行申報與繳納。

 今年3月底,湖北、山東、上海、浙江等多地稅務部門已公布多起未依法申報境外所得的案例。外媒報導,部分案例中,被稅務機關要求補繳欠稅與罰款的總額在人民幣12.7萬元左右,凸顯執法正逐步擴展至中等收入群體。

 外媒之前報導稱,中國多個大城市的高資產人士被稅務部門傳喚,以評估其納稅情況,包括對過去幾年應繳未繳的稅款。

 知情人士透露,一些被鎖定的對象中擁有至少1000萬美元的海外資產,而其他人則是香港和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分析認為,這一舉措體現出中國政府在土地出讓金大幅下降與經濟增長乏力背景下,急於擴大財政收入來源,同時也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共同富裕」主張相符。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5日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致力於強化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協調合作,2027年達成支持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的金融體系。意見還稱,推動產業加快邁向中高端,防止內捲式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