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戰後香港小販人數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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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60至70年代,小販檔盛極一時。(《堅雜誌》提供)

 香港小販興起可追溯至1940至1960年代之間。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少大陸人士移居香港,令本港人口迅速增長,市民對日用品的需求急速上升。許多人要維持生計,小販擺賣活動便應運而生。

 當時香港物質水平較低,消費以家庭需要為先,造就了「家庭消費」崛起,小販的出現正好滿足相關需求。街邊大排檔、小販等往往成為市民解決三餐的重要社會配置。不少街頭小吃如碗仔翅、雞蛋仔、魚蛋、燒賣、車仔麵等廣為人熟悉的「香港味道」,在熟食小販檔中十分常見。

高峰期逾30萬人做小販

 1960至70年代,政府對小販鮮有監管,根據坊間粗略估計,當時香港約有30多萬人從事這一行業。1970年代能源危機及1973年香港股災,本港不少工廠出現倒閉潮,驅使不少失業人士轉投小販行業。

 小販生意雖為草根階層帶來就業機會,但同時也製造了噪音、阻街、環境滋擾、衛生和火警風險等負面問題。此外,政府也指出,有店主認為小販對自身構成不公平競爭,因為小販毋須繳付租金便可營業。

 因此,港府在1973年推出小販認可區計劃,嘗試規管小販的經營範圍,容許小販在指定範圍內自由營業。1979年,前市政局在考慮有關政府部門意見後,決定在遷往離街地點前,暫准在街頭營業的小販可根據分階段實施的「小販認可營業地點計劃」,按地區獲重新編配範圍。合資格小販可按抽籤方式獲編配面積不超逾1.1平方米的固定攤位,並獲發新的固定攤位牌照。這些小販不得在攤位內豎設永久構築物(即朝行晚拆)。

80年代經濟起飛日漸式微

 直至80年代香港經濟起飛,港英政府銳意降低流動小販的負面印象,認為「大牌檔」和「推車仔」是落後的,加上處理食物不衛生,手推車推著滾油在街上「走鬼」更被指極度危險,於是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並禁止流動小販牌照轉讓和繼承,自此香港小販數目不斷下降。

 2002年,港府實施了有效期為5年的「流動小販自願交回牌照計劃」,鼓勵流動小販交回牌照。交回牌照的小販可選擇以下任何一個方案:挑選一個空置固定攤位,成為固定攤位持牌小販、選租公眾街市內一個空置檔位,並享有若干特惠租金優惠、可領取3萬元特惠金,相關計劃其後多次延期至2012年,此計劃至少吸引了339名持牌流動小販交出牌照。

 食物及環境衛生署分別於2019年及2022年,開放空置的固定小販攤位供重新編配,讓流動小販遷移到固定攤位,並給予有興趣從事小販行業的合資格申請者申請,共簽發了超過500個新的固定小販牌照。新簽發小販牌照營運期訂為7年,牌照營運期屆滿後不予續期。(全文請見香港《堅雜誌》;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