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清查領陸證件 每半年匯總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 初期以核心人員為對象 國營事業代表人經理人需納入
陸委會8月宣布明年起對軍公教核心人員進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確認未在大陸設籍與持有相關身分證件。3日傳出陸委會與各機關就此討論的會議紀錄中,建議以「半年」為期,分別在每年度5月31日、11月30日進行查核。陸委會回應,強調並非每半年全面清查,未來僅針對新任人員或職務異動者才需再查核,交由各機關「每半年匯總一次」。
今年初因台灣網紅八炯拍攝影片,稱台灣有20萬人持大陸身分證引起輿論關注。陸委會也啟動專案,針對中央與地方軍公教人員進行清查,是否在大陸設籍,或持有大陸護照、身分證、居住證、定居證等,並在7月底宣布查核完畢,有超過62.7萬人完成「具結」,完成比例高達99.79%。
陸委會8月時進一步宣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條之1規定,為落實依法行政,將推動公職人員查核的常態化、制度化,從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屆時軍公教人員有初任、調任者都須配合。不配合查核者依法不辦理銓審作業、不得簽訂聘用契約、續聘或改聘;公股財團法人官派人員則「建議不予核派」。
陸委會稍早說明,查核範圍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對象,不涉及全體人員。像是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財團法人,必須是代表政府出任職務代表人、經理人才需要納入查核。
對公職查核還不只如此。陸委會9月再宣布行政院修訂新規,即日起公職人員赴港澳,不論平日、假日及事由,都要行前通報機關並完成人事系統登錄;如會見特定身分人員也要事前、事後通報,完善赴港澳風險管控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3日傳出陸委會7月與各部會就常態化、制度化查核督考機制的會議紀錄中,建議配合高普考、地方特考以「每半年」為期,分別在該年度5月31日、11月30日以前實施,並回歸各主管機關自行負責。
對此,陸委會3日晚間回應,強調明年新規上路後,是針對新任人員或有職務異動者才需查核,並由各用人單位分別在當年度5月31日、11月30日以前,統計半年來的查核情況,填載於列管表並報送各該主管機關備查。簡單來說並非「每半年查一次」,而是「每半年匯總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