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5王紫涵/綜合報導

韓媒:尹錫悅死罪可免 重刑難逃

韓國已實質廢死 檢方求極刑意在防止戒嚴亂政重演 尹應真心道歉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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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尹錫悅遭求處死刑一事,韓國《中央日報》指出,特檢組如此要求,其象徵意義絕對不可輕視。(美聯社)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前年發動緊急戒嚴令涉及內亂罪,13日被特檢組求處死刑,一審結果將於2月19日宣判。法律界認為,若叛亂罪罪名成立,重刑不可避免,但是否被判處死刑,則眾說紛紜。針對尹錫悅遭求處死刑一事,韓國《中央日報》社論指出,儘管韓國事實上已不再執行死刑,但特檢組仍如此要求,其象徵意義絕對不可輕視。尹錫悅應向國民作出真心的道歉。

 韓聯社報導,叛亂領導人的法定刑罰是死刑或無期徒刑,特檢組要求判處最高刑罰的死刑,反映檢方毫不妥協的辦案風格,檢方認為,鑑於案件的嚴重性,原則上死刑判決不可避免。不過也有分析認為,該判決更有可能是出於象徵意義。韓國自1997年以來,已將近30年未執行死刑,國際特赦組織還將該國列為「事實上廢死國家」。就刑罰的有效性而言,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幾乎沒有差異。

 《中央日報》社論指出,儘管韓國事實上已不再執行死刑,但特檢組仍求處死刑,其象徵意義不可輕視。特檢組指出,緊急戒嚴是一起嚴重破壞憲法的事件,尹錫悅從策畫到實施全程主導,必須以極刑予以回應。即便韓國早有定罪前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的先例,尹錫悅仍步其後塵,為防止悲劇重演,理應施以比當年更為嚴厲的司法懲治。

 韓國刑法規定,內亂罪的構成要件在於以排除國家權力、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在韓國全境或部分地區發動暴亂。緊急戒嚴事件在法律意義上是否定義為內亂,終究需要法庭裁決。不過尹錫悅事發後表現出的態度,與國家元首應有的品格相去甚遠。他不僅選擇性出庭應訊,更試圖將責任推卸給下屬。去年12月,尹錫悅雖向受牽連的軍方將領表達歉意,卻始終拒絕向人民道歉,反而一貫辯解是為了警告妨礙國政的國會。如今保守派選民也唾棄這種邏輯,還導致所屬的國民力量黨及保守陣營陷入混亂與分崩離析的境地。

 文章最後提到,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不僅不符合時代價值,更令韓國社會付出沉重代價。無論是否判處死刑,此次檢方的做法應當成為有力的警示:任何民選權力動用軍隊與公權動搖民主根基的情況,絕對不能再次發生。也呼籲尹錫悅不應再逃避責任,應向國民作出真心的道歉與反省,才是作為前總統能盡到的最後一點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