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4林兪彤/綜合報導

港將全面禁電子煙 攜帶也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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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近日公布新階段控煙措施,4月30日起,無論是遊客或香港市民,不得在公共場所持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和草本煙,即使隨身攜帶,亦屬違法。圖為2022年4月,香港海關查緝一批走私加熱煙。(中新社)(吸菸有害健康)

 香港政府近日公布新階段控煙措施,4月30日起,無論是旅客或香港市民,不得在公共場所持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和草本煙,即使隨身攜帶,亦屬違法。根據香港《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若妨礙執法或持有超量產品,最高可處5萬港幣(約20萬3834元新台幣)罰款,及6個月監禁。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政府對煙品管制再升級,自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針對另類煙用物質的修訂正式生效,屆時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所持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和草本煙。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旅客或市民,即使僅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違法。

 若有香港市民或遊客被查獲後不配合執法,罰金將提高至1萬港幣(約4萬0766元新台幣)。根據條例,持有數量超過5個煙彈、5毫升煙油或100支加熱煙者,除須繳納5萬港幣罰款外,還將面臨6個月監禁。

 對此,香港衛生署首席控煙酒督察陳達明表示,如發現違規人士會即時發出罰款通知書,不會先僅作警告。如發現有人在禁煙區吸食另類吸煙產品,會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在禁煙區吸煙和在公共場所持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

 衛生署高級醫生(控煙酒辦公室)黃頌欣亦指出,香港政府早在2022年已立例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進口及售賣等,禁令已生效近4年,社會上按理應該已無合法途徑獲得另類吸煙產品,相信新措施可進一步完善已施行多時的禁令,加強保障青少年,防止他們染上煙癮。(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