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0李文輝╱綜合報導

百度AI幻覺 損害名譽陸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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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搜尋引擎「百度」因AI生成錯誤資訊,法院認定構成名譽侵權,必須向當事人書面道歉。(中新社)

 大陸搜尋引擎「百度」因AI生成錯誤資訊,將南京執業律師李小亮描述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法院認定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須向當事人書面道歉。百度以「AI幻覺無法預見」為由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由於百度未履行判決,李小亮已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澎湃新聞9日報導,李小亮於2024年發現,在百度手機App及網站搜尋自己姓名與職務時,「百度AI智慧回答」竟出現並非事實的「李小亮律師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等內容,還搭配他身穿律師袍照片,甚至延伸「涉案金額」等相關搜尋詞條。

 南京江北新區法院一審認為,百度一般搜尋中的下拉詞、「大家還在搜」與「相關搜尋」主要來自用戶搜尋紀錄,百度未直接加工內容,因此不構成侵權;但「AI智慧回答」屬百度透過AI技術加工生成,且內容明確指向李小亮,包含「被判刑」「有期徒刑三年」等負面詞語,已足以損害其社會評價,因此認定構成名譽侵權。

 法院指出,百度將錯誤文字與李小亮照片結合公開展示,對其工作與生活造成負面影響。雖然百度主張案件發生於AI發展初期,技術存在限制,錯誤內容具有偶發性,但法院認為,相關內容經AI加工生成,百度主觀上仍存在過失,應承擔法律責任。

 一審判決要求百度以書面形式向李小亮道歉,但未支持其精神慰撫金與損害賠償請求。百度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期間,百度代理人辯稱,AI系統無法預測用戶提問方式,也無法完全避免「AI幻覺」,李小亮部分搜尋方式具有誘導性;但法官當庭質疑,大陸其他AI平台如豆包、DeepSeek並未出現類似結果。百度回應,所有AI模型都可能產生幻覺,此案更是「中國AI大模型侵權第一案」,若判決成立,恐對產業帶來重大衝擊。

 南京中院最終認定,百度AI生成內容雖具有偶發性,但客觀上已造成名譽損害,加上百度事後雖有補救措施,仍不足以免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據報導,北京律師黃貴耕也曾因百度AI自動生成其涉賄、偽造印章等刑事犯罪資訊而提告,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