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柏雲昌

一例一休錯在不懂人性

《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新制在2016年12月23日正式上路後,政府原本期望快刀斬亂麻,一次搞定休假不公的爭議,沒想到反而紛爭越演越烈。行政院眾官員1月4日大動作一字排開回應「一例一休」衍生的漲價風波,顯示問題還真的不太好解決。

「一例一休」之所以衍生不少問題,主因之一就是缺乏「彈性」。政府老是習慣用管制手段來「一致性」規範人民的經濟行為。殊不知經濟行為基本上是尊重市場,而市場則是來自人性。主政者又不是上帝,怎可隨意操弄人性。更好笑的是,官員常被若干「社運代表人士」誤導和操縱而變成扮演上帝的傀儡木偶。但所謂的社運代表人士既不是對社會有貢獻的資深勞工,也不是甘冒虧損風險的創業經營者,卻鄉愿地要求所有勞資雙方(至少超過1000萬人)必須按照其一己之私的想法去過生活。

在這場鬧劇中,最尷尬且失職的官員恐怕是經濟部李世光部長,自始至終在狀況外,事前也沒有將百業的差異性考慮清楚。舉例來說,人力成本增加對服務業的影響遠超過製造業。原因是服務業大量依賴人工,再加上服務業的買賣極具彈性變化,不像機械式生產的一成不變。

就像醫療保健業,病人就是客戶,誰知道今天有多少人會生病?再以批發及零售業來說,淡旺季時業務量差異大,生意最好的時候難道大家都去休假嗎?因此,政府根本沒必要去扮演上帝做強制性的規範。

此外,要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並沒有辦法制訂細如牛毛般的法規。在「一例一休」的管制下,廠商為規避上漲的加班費和查緝,將導致大量使用派遣工的風氣。而眾所周知,派遣工的福利遠不如正職員工的福祉。難道這是政府所樂見的職場景象嗎?不是所有的業主都與勞工對立成仇,畢竟員工是資產不是累贅,但資方不得已出此下策,卻是被「無彈性」的惡法所逼,令人遺憾。

政府的美意原是在提高勞工福利和解決歧視性的不公平休假,但絕不能用傳統法政的舊思維,想一舉把天下人都管得死死的,反而應尊重各產業不同的特性以及勞工的不同需求,只要做原則性的規範即可。

我建議,不管「一例一休」或「周休二日」,政府只要規範每周基本工作時數就好,超過基本工作時數的加班,業主都要加倍或加成付費,且勞工有拒絕超時工作的權力。其餘的部分就以勞資雙方協議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去強制規定什麼「例假日」、「休息日」,徒增勞動市場的混亂。(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經濟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