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當補教師 先看良民證
補破網
過去3年來,全台各縣市接獲補習班性侵或性騷擾的通報案例,只有15案,許多案被吃案或私了,才女作家林奕含採取自殺的生命控訴,更加凸顯補教師資管理問題嚴重性,各縣市政府昨日由新北市開出第一槍,要求查核刑事紀錄證明文件(良民證),並且設置教師管理平台,包括桃園、台中以及高雄等12個縣市,都將要求補教師先出示良民證,彰化縣甚至要求補教師要先簽署無性侵或性騷擾前科的切結書。
3年前建置完成「補習班業務管理平台」的台北市,今年2月曾透過比對教育部不適任教師系統,發現某補習班聘任老師,有性侵害紀錄,即要求業者解聘。
新北市則率國內各縣市之先,昨日宣布今年8月,將擴大整合法務部、社會局及家暴中心,設立教師管理平台,徹查補教老師,主動為學生把關,要讓狼師無所遁形。
新北市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長黃麗鈴表示,良民證只能把關「確定有刑事判決」,卻無法查出曾有的性騷等相關紀錄,「補習班管理平台」可望讓「狼師」現蹤,若該師曾經有家暴、性騷擾、甚至性侵紀錄,依法就不能聘用,要強制離班。
高雄市教育局主秘游淑惠說,補習班聘用教師前,須請老師檢附「良民證」,教育局平時也會不定期到補習班稽查,核對受聘 教師是否都有良民證。
宜蘭縣教育處長簡菲莉表示,因稽查人力不足,現階段仍以要求業者自主管理為主,但若業者刻意隱瞞提供不實資訊,教育處除可取消營業執照,並主動提出法律訴訟。
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除在補習班立案時,要求設立人、班主任提供良民證,輔以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查詢;台南市建議教育部,將不適任教師資訊管理平台通報對象,納入補教業教師、並修法規定補教師應採實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