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0張立勳/台北報導

放寬都市環評 環局:中央應慎思

 環保署預告修法,鬆綁都市開發案免環評,北市環保局昨表示,貿然修改子法讓開發案不必環評,對都市永續發展將有重大衝擊,為正本清源,環評制度修改應從母法著手,釐清環保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呼籲中央審慎重新思考。

 全國有1800萬人居住、生活在都市地區,台北市全區都屬都市土地,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表示,這次環評修法影響重大,向市長柯文哲報告後,柯認為環評制度修改應從源頭進行制度檢討,絕非直接放寬都市土地免環評,現行高樓建築、山坡地住宅及舊市區更新仍應維持要環評。

 蔡玲儀昨出席環保署舉辦的環評公聽研商會議,她強調,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改革,應從源頭修改與導正,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免環評」截然不同,不可混淆。

 她說,開發行為是否實施環評,不應以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畫分,以高樓建築為例,施工期間至少2年以上,鄰近區域可能有數個開發案陸續進行,對當地居民、學校可能造成空氣品質、噪音振動、交通影響,並非都市計畫審議項目或環保法令可管制。

 蔡玲儀表示,以日本各大城市為例,要求100公尺以上的高樓應實施環評,才有助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將都市高樓建築免環評,是與城市進步發展背道而馳。

 環保局建議,都市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無法彼此取代,若要將都市土地免除個案環評,應先健全都市計畫政策環評機制,檢視累積性環境影響,提出該範圍個別開發案的環境保護基準,才可考量免除個案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