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陳鴻偉/台北報導

大同市場派 憂股東權益難保

「獨董碰到董事長就不獨立」

 大同公司宣布將增設過半數的獨立董事、強化公司治理,市場派欣同公司董事長林宏信表示,大同目前3名獨董自林蔚山董事長涉掏空案以來,沒有任何維護股東權益的作為,「這是哪門子的獨立董事,獨董碰到提名他的董事長就不獨立,原來的獨董有問題,設再多獨董又有何用?」

 林蔚山被控投資女性友人周雲楠的通達國際公司,掏空大同造成17億元虧損,高院更一審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重判林8年、併科罰金3億元,沒收犯罪所得13.5億元。最高法院今年10月裁准扣押林名下約9.4億元的土地與股票,防止脫產。

2011年1月29日,檢調約談林蔚山調查掏空案。2012年9月17日,投保中心函請當時的大同獨董劉宗德、蘇鵬飛為全體股東向林蔚山提起訴訟,但2人未處理。林宏信痛批,獨董到底怕什麼?為何如此對抗投保中心基於公益且合乎法令的要求?置大同及股東權益於不顧?

本周二,大同公司宣布為化解市場派對公司的治理與透明度的質疑,將增設過半數的獨立董事,落實審計委員會制度。林宏信強烈質疑,原來的獨董就失職,增設又有什麼用?

林宏信說,難怪大同原獨立董事呂東英壯志未酬,該下台的人不下台,不該下台的反而下台,這就是正直行使職權的獨立董事該有的下場嗎?難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會說「獨立董事做太好怕被打」!

據指出,林蔚山未實際繳納通達增資款及挪用通達資金挹注個人投資部分,高院依違反《公司法》及《刑法》背信罪各判刑5月、3月確定。投保中心為大同公司向林蔚山求償案,高院也判應賠償19億元。

林宏信說,大同董事會及獨董組成的審計委員會針對林蔚山被判刑確定及判賠部分,都未要求林賠償或採取保全作為;大同董事會實際參與公司事務的董事長林蔚山、董事兼總經理林郭文艷、董事張益華及獨董劉宗德、蘇鵬飛、吳啟銘均有背信失職情形。

他呼籲,顧立雄主委要兌現他的另一句話「獨立董事做不好怕被告」,好好整頓獨立董事的亂象,就從對大同公司的獨立董事開鍘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