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妻與律師 狠夫一審判死刑
男子洪當興與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院進行離婚官司訴訟,雙方步出法庭後,洪見李女與律師黃政雄正欲離去,竟狠心從後方開車衝撞並輾壓,造成2人死亡,洪在看守所中雖抄佛經,但法院認為他不符合自首,26日將他判處死刑。洪聆判後面無表情還押看守所。黃妻則感謝法院還公道。
45歲洪當興去年7月17日下午到台南地院與妻子進行離婚訴訟,庭中不滿李女與委任黃姓律師質疑他的訴狀陳訴與事實不符,且不滿對方主張子女監護權歸屬內容,心生怨懟,步出法庭後仍難以釋懷。
洪在法庭外開著紅色小貨車正要回家,在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地院間的車道,突見李女與黃姓律師步行離去,洪想起開庭的言詞攻防內容,怒火中燒,竟狠心狂踩油門,駕車從後方衝撞2人並輾過身體,再下車用手機報案。
2人送醫後分別不治,洪在法庭外駕車撞死2人,挑戰司法機關的威信,引起律師公會撻伐造成執業恐慌,誓言捍衛律師尊嚴。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洪男到案時承認撞人事實,但辯稱是過失所致,但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雖打電話報案,電話中卻未說明自己涉案,直到法警告知現場警員,他才承認犯案,因此不符自首要件。
儘管洪數月來在看守所內抄寫心經、地藏經,他的父親、孩子也曾前往探視,但合議庭審酌全案符合故意殺人罪,判決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黃妻委任律師許雅芬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通知黃妻,黃妻透過許雅芬轉述,「先生是非常熱愛工作的人,竟在法院外遭受傷害,希望人命可喚起律師職業安全的重視,感謝法院還先生公道」。
洪男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將再與當事人討論要不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