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李忠一/宜蘭報導

鄭南榕自焚 陳金德要侯給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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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2日表示,爭取新北市長的侯友宜,已經不是當年聽命行事的警官,對當年率隊攻堅導致鄭南榕自焚一事,侯友宜應有所回應。(李忠一攝)

 自由時代雜誌社總編輯鄭南榕在1989年4月7日自焚,行政院前年底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昨日批評當年率隊攻堅的侯友宜,直指攻堅行動導致鄭自焚,如今侯友宜要選新北市長,成為政治人物的侯「對這件事應該有個說法」。

 陳金德表示,他在1986年就讀台大化工所時,是言論受到禁錮的時代,也是很多倡議蓬勃發展的年代,很令人回憶,也很令人悲傷,言論自由本身不值得紀念,4月7日與其說紀念言論自由,不如說是紀念言論不自由。

 他提及,鄭南榕引領風潮,以各式各樣的觀點催生台灣今天的民主自由,鄭被依涉嫌叛亂的理由傳訊,因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侯友宜率數十名警察攻堅,在警方攻堅過程中,鄭南榕引火自焚。

 陳金德認為,如果侯沒有要參選新北市長,是個警官奉命行事,這件事無法苛責他,可以不表達意見;但如果侯友宜確定參選新北市長,就是政治人物,而新北市長是重要的政治位置,既然要參選,對當年言論不自由的情況應有些想法與表達。

 陳金德呼籲侯友宜兩件事,一是侯友宜當年依命令攻堅,事先已經知道鄭南榕可能自焚,是否沒有其他轉圜空間,才導致鄭南榕自焚?其二為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作為爭取重要職務的市長,必須表達自己關於言論自由的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