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該拿新勇哥怎麼辦?
社論
前總統陳水扁以「保外就醫」人犯身分干政,愈來愈猖狂,20日甚至搞直播對蔡英文總統發出哀的美敦書。國民黨執政時期,陳水扁還能識趣自我克制,雙手該發抖的時候就發抖,該被旁人扶持時就不會健步如飛。如今,民進黨執政,陳水扁不僅行動如常,還在臉書創立「新勇哥物語」,不時對民進黨政府的政策與做法說三道四,在20日蔡總統就職兩周年之日甚至現身直播,警告蔡總統限期還他公道,否則要「攔轎喊冤」。
陳水扁擁有兩個身分,一個是法律的,一個是政治的。政治的陳水扁曾經是民進黨的政治明星,擔任過民進黨第1個台北市長,也是第1個取得政黨輪替、當過兩任的中華民國總統,當然他也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第1個被依貪瀆罪判刑入監坐牢的總統。法律的陳水扁是貪瀆案的受刑人,目前獲得保外就醫。
政治與法律間的關係在藍綠極端對立的環境下,經常難分難解。從擁有海角7億開始,到被依貪瀆罪判刑確定入監,一般都認為這是純粹的法律案件。有貪錢就必須付出坐牢的代價。但陳水扁的支持者,包括現任監委陳師孟,卻從政治角度看待陳水扁的坐牢,認為他是被政治迫害。
若是從法律觀點來處理陳水扁,他今天應該還在台中監獄不到兩坪大的所謂「阿扁總統府」服刑。頂多,監獄方面顧及他前總統的身分,給予較大的活動及私密空間,也讓他有更大的會見各界人士的優待。
就和一般受刑人一樣,陳水扁入監服刑後,可能是生活上的不適應而產生一些身體健康上的問題。但是即使他的手再怎麼抖,這些身體上的毛病都不可能達到「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的程度,而成為他保外就醫的理由。陳水扁今天之所以能保外就醫,全是社會中道力量,包括本報率先發表社論建議,應基於政治考量准予保外就醫,當時國民黨政府才會勉強同意。
在政治性考量下,以保外就醫名義讓他走出監獄,並不代表陳水扁就成了一般正常人,可以隨意從事各種活動。他應該要謹記,不論他是坐輪椅行動,或是拿拐杖走路,或是健走如常,他最重要而真實的身分不再是前總統,而是貪瀆案判刑確定的受刑人。對這點,學法律的陳水扁很清楚,他兒子陳致中更是明白。我們當然相信,民進黨從蔡英文以降,也都了然於胸。
既然還是受刑人,那麼陳水扁在監獄服刑是正常,不在監獄服刑屬於特例。若是給予他這個保外就醫特例的原因消滅,或者他在保外就醫期間違反了法定相關的一些禁制規定,監所當然必須依法讓陳水扁回歸正常,回到台中監獄內,繼續服完刑期。
現行《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雖然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但同法條第4項也規定「保外醫治受刑人違反保外醫治應遵守事項者,監督機關得廢止保外醫治之許可」。什麼是「保外醫治應遵守事項」?用最直接而簡單的話說就是不能做不符合保外就醫受刑人身分的活動。從字面上解釋,就是受刑人的「保外」,走出監獄,交保在外,是為了醫治在監獄內無法適當醫治的疾病,是去「就醫」。
從情理上論,我們監所當然很難要求陳水扁一定得待在某個醫院的病房接受醫療,也很難請陳水扁都必須待在有醫療資源的住家「就醫」,但即便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是政治安排,監所限制陳水扁不能四處趴趴走,不能任意參加政治性活動或者介入政治性事務,這是維持法律「保外就醫」尊嚴的最起碼界線。
陳水扁自己、他的家人和支持者也應體認保外就醫不是無罪釋放,更不是平反獲釋。只要他有違反監獄對他規定的禁制事項,監所就有權廢止他的保外就醫許可,令他回監繼續服完他該服的刑期。
或許陳水扁認為他的保外就醫是政治解決,現在的民進黨籍總統蔡英文,即使再怎麼躊躇於是否要特赦他,但總不至於坐視法務部廢止他的保外就醫,讓他回監坐牢,因此才有恃無恐,經常做出挑戰監所禁令的動作。
陳水扁應該注意,他的法律保外就醫原因本來就不存在,他的政治保外就醫理由很容易就會磨損消失,千萬小心,不要讓政治擦邊球變成打擊法律的快速直球。對蔡英文來說,是要坐視陳水扁的「新勇哥」成為新的政治勢力,或現在就讓這個「新勇哥」消失,是另一個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