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盧大選日宣傳公投 綠委大圍堵
另類「選舉武器」?
《選罷法》規定選舉宣傳至投票日前一晚10點,但《公投法》對宣傳規定並無明確時間,甚至領銜團體在投票當天都還能宣傳,引發立委質疑恐成為候選人的「灰色地帶」。
綠委昨直言,國民黨台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是反空汙公投領銜人,恐在投票日仍宣傳公投,形成「選舉武器」,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給出明確規範。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昨受訪回應,領銜人身兼兩身份確實有此疑慮,但目前不清楚個案狀況。
藍委江啟臣昨質詢時先問,公投投票當天可否宣傳?陳英鈐說依法律可以,投票日只能公投宣傳不能選舉宣傳,但內政部覺得不好,還需要個案認定。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則明顯不同調,表示此事會與中選會討論取得共識。
江啟臣質疑兩人說法兜不攏,便追問《公投法》沒有禁止投票當天可宣傳,也沒準用《選罷法》不得宣傳的規定,詢問若公投宣傳,不涉及候選人宣傳,是否無違法之虞?陳英鈐點頭,並補充公投宣傳離投票所有30公尺的禁制區限制。
由於事涉敏感,江結束質詢後,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則突然「打pass」,提點陳英鈐等人要注意身份重疊的問題。
綠委蔡易餘質詢時則提及,候選人跟公投領銜人若身份重疊,如台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是反空汙公投領銜人,在投票當天若跳出來宣傳公投,卻穿候選人背心,把公投當作選舉武器,該如何處理?還是「這一個公投」不應與選舉日綁同一天?
陳英鈐可能沒聽懂管碧玲的「暗號」,備詢時還說中選會一直很注意此事,但過去沒發生過,還需要研究;待所有立委質詢結束後,原本坐在主席位置的管碧玲則突然問起中選會,追問到底身份重疊該如何處理?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說,各縣市選委會都質疑過此議題,目前並無相關案例,屆時仍需要選監小組集體個案認定。管碧玲則要求中選會、內政部一定要專案討論,訂出明確的指導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