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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星期論壇
20181103王 丰

大不敬罪是民主自由台灣價值?

星期評論

要去泰國旅遊的朋友,必定聽過導遊千交代萬交代,千萬別在公開場合批評泰皇,因為依照當地法律,一旦有批評泰皇或者皇室的情事,小心被關進監牢。根據去年的新聞報道,泰國軍政府更嚴格執行該國《刑法》112條的「冒犯君主罪」(或者「大不敬罪」)(Lese-majeste),泰國《刑法》112條規定,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皇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將被判處15年徒刑。泰國是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國情如此,人們尊重,見怪不怪。

今年十月中旬,蔡英文在接見華府智庫「美國進步中心」學者專家訪問團成員時,當著美國客人的面公開宣稱:「民主、自由、人權是我們與美國共享的價值」,並稱:台灣會持續堅持價值理念,展現高度韌性,來獲得國際社會包括美國的支持和合作。今年八月二十三號,蔡英文在會見「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新任處長酈英傑(Brent Christensen)時也公開表示,「我們一定會堅守主權立場、堅持國家尊嚴,絕不會因為中國的脅迫,而放棄我們對正面良善和民主自由的堅持。」云云。

然而,據近日報載:國安局長彭勝竹在立法院證實,國安局確實監控臉書等公開網路社群,偵蒐包括詆毀國家元首等四大影響國安的情資。國安局長並稱:「只要是公開的」、「國安局只對公開網路像是臉書的社群才會作蒐集」。立委詢問國安局長要如何定義「詆毀國家元首」?彭局長表示,汙衊領袖元首部分,國安局從各個公開網路上去看,確定是不是在作詆毀的動作。彭局長又稱,國安局看到的是爭議訊息,再由各部會一起作檢討。

前述事實兩相對照,大家有沒有看到什麼「神似」、「雷同」之處?看到了什麼對比荒謬可笑之點?泰國人家是君主國家,人家是有皇帝的國家體制,所以,他們才有約定俗成而且形諸於法制的「冒犯君主罪」(「大不敬罪」)之規範。但是,蔡英文不是才剛在上個月國慶演講中聲言要「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嗎?何以一邊講要「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一邊卻在仿效君主國家搞類似「冒犯君主罪」(「大不敬罪」)的網路言論檢查的舉動呢?國安局此舉究竟是在落實蔡英文的「捍衛台灣的民主自由」政治宣示?還是在和蔡英文總統唱反調呢?我不禁要提醒蔡總統和彭局長,下次你們在召開國安會議時是不是該講好,是不是該喬得更無縫接軌一些,至少不要把雙簧唱到彼此踩彼此的腳,腳步如此零亂,說辭如此自相矛盾自我打臉的狀況嘛!

難道根本是一場遊戲一場夢,大家誤會一場,是彭局長狀況外,誤解了扭曲了蔡英文的意旨,是彭局長把蔡總統的「民主、自由、人權是我們與美國共享的價值」,搞成了言論檢查是最新出爐的「新台灣價值」嗎?抑或蔡英文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在美國老大哥面前講「民主、自由、人權是我們與美國共享的價值」,但卻又在國安會議的會議桌上交代要「確實監控臉書等公開網路社群,偵蒐包括詆毀國家元首等四大影響國安的情資」?是嗎?到底真實情況是什麼?蔡總統是不是該講清楚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台灣假如要學君主國家搞「冒犯君主罪」(「大不敬罪」)也不是不行,反正執政黨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如果夠效率的話即便不能在今年大選前三讀通過,至少2020年總統大選前三讀通過,那是小菜一碟,小事一樁。乾脆把「冒犯君主罪」(「大不敬罪」)和「民主自由人權」熔於一爐,融會成新的「台灣價值」有何不可?不怕國際社會譴責,無懼台灣內部清議批判撻伐,就去做吧!去做!怕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