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補償 9年付了21.9億
小檔案
政府為對弱勢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照顧保護,自1998年起實施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供因被害死亡遺屬、受重傷者一定金額的補償,2009年再將性侵被害人列入補償範圍。
犯罪被害補償分為遺屬補償、重傷補償、性侵害補償。申請項目為醫療費(最高40萬)、殯葬費(最高30萬)、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100萬)、受重傷或性侵害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最高100萬)、精神撫慰金(最高40萬)。
法務部統計,自2009年至去年止,全國地檢署受理犯罪被害補償金件數計9873件,以去年1378件最多,各年均以遺屬補償金所占比率最高,去年為44.8%。
近9年的補償金額共計21億9695萬元,平均每案補償金額53.9萬元,以遺屬補償金13億1499萬元最多,約占六成。去年的補償金額為4億9689萬元,是9年來最高,其中遺屬補償金有2億2574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