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曹婷婷/台南報導

補教師違法體罰 4年不得受聘

南市開全台首例

 台南市永康區某美語補習班私設安親班,傳出學生考63分,竟被老師要求自打200下巴掌的不當體罰事件,台南市教育局除已對經營未立案課後照顧中心裁罰6萬元,15日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決議認定林姓女教師4年內不得再於補習班受聘僱,將提報教育部複核後登錄全國不適任人員系統。此次認定結果是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實施後全國首例。

台南市教育局指出,2017年因應「狼師案」,輿論關注補教老師不受規範,「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從原本僅能查詢學校不適任教師,立法院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補習班狼師、不適任教師也納入系統。

此外,為具體管制關注補習班狼師和不適任教師,教部要求各縣市成立性平委員會或成立認定委員會,南市據此成立認定委員會,專責裁處補習班不適任教師,審酌案件情節,認定1至4年不得聘僱,此案裁處最重4年處分。

教育局昨天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林姓老師依然矢口否認不當體罰,不過,教育局接獲5名學生受害,學生家長出示醫院診斷證明,學生臉頰紅腫、挫傷情形不一,指證歷歷,會中決議該名教師4年內不得再於補習班受聘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