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簡立欣

15級分制不公平 不如廢除

新聞透視

 今年學測國文又重演104年「頂標和前標都是13級分」的詭異情況,原因是原始分數大量集中。學測每年約13萬人應試,競爭激烈,卻用粗率的15級分制,已經失去公平性,不如廢除。

 15級分怎麼算?首先將原始分數依高低排名,再以最前面1%考生的原始平均分數除以15,就是該科的級距;舉例來說,如果最前面1%考生的原始平均分數是90分,級距就是6分,因此0.01分至6分是1級分,6.01至12分是2級分,依此類推84.01至100分就是15級分。

 今年學測國文有13萬8244人選考,級距5.63分,78.3到100分都是15級分,共4438人;原始分數高度集中的區段在10、11、12、13級分,各有1萬8576、2萬1832、2萬2431、1萬8939人,加起來總共占60.05%!換言之,1個級分裡擠了2萬人,但是只要原始分數差個0.01分就差1級分。

 學測15級分已經不盡公平,卻又是學測五標的依據。因此當某校申請門檻是「國英數自」4科都要頂標以上,假設甲生4科都是15級分但原始分數都是該級分墊底,以今年的分數來算是377.34分;乙生國英數都是14級分但原始分數都是該級分的最高,自然科是15級分的最高分,以今年的分數來算是389.52,乙生原始分數高於甲生,但甲生4科總級分是60,乙生4科總級分57。不用數學太好也知道,最後乙生能上的科系遠不如甲生好。

 這個結果其實去年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建甫已在本報投書「學測求公平,15級分制已不夠用」裡提過。級分制的用意原是要模糊分數,讓大家不要分分都計較,但這顯然過度理想化;除非不要考試,否則只要有考試,大家就會計較分數,如果想不到更好辦法,其實恢復到以前的百分制還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