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4王玉樹/台北報導

業者批台電「蠻悍不講道理」

2016年前不放行

 經濟部長沈榮津指示台電檢討綠電合約,但台電表示,暫無規畫放行2016年(含)前已簽約業者可自由尋找買主。對此風電業者怒批台電「蠻悍不講道理」,認為《再生能源條例》新法已經通過,之前賣給台電者,也應該可以重新訂約。

 風電業者達德能源董事長王雲怡表示,已經有兩、三家科技廠商來洽詢想買綠電,但卡在台電不願與其解約無法賣給它們。她不滿說,《再生能源條例》修正案通過後,綠電該按照新法處理,可以自由買賣,就好像《著作權法》修法通過,之前已出版的書籍也應同受權利保障。

 王雲怡拿出與台電購售電合約指出,其中第18條有規定「雙方得經合意可隨時終止」契約,並附帶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或《電業法》修正公告施行,應依相關規定重新訂約的規定。

「沒有這麼蠻悍不講道理的!」王雲怡批,合約條文很清楚,台電不可強詞奪理,不能說只解決電業法後簽約者,之前已簽約者也有責任解決。

 對於綠電自由進出可與台電隨時解約,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郭宣甫支持,但強調應該讓在私有地蓋太陽能業者可以自由解約,如果是利用公有地低價得標者不可以放行。

 郭宣甫強調要區分公私有地,是因為前年新加坡商速力前年以破盤價每度2.6元標下台鹽廢棄鹽業蓋太陽能電站,破壞市場行情,如果速力可以自由與台電解除購售電合約,再去賣給出高價的企業,將對其他太陽能業者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