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袁庭堯/高雄報導

緝毒組長詐獎金無罪 二審大逆轉

 高雄市調處緝毒組長蔡裕中被控與毒梟勾結,自導自演破獲毒品案,還詐領近50萬元緝毒獎金。一審原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15日上午宣判大逆轉,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蔡裕中因2013年1件查緝毒品案拘提毒梟游政發,游為求免刑轉做汙點證人,2014年自導自演1件港台走私70公斤甲基安非他命案,供檢調人員逮獲罹癌末期的「死轉手」曾文吉,游男依證人保護法因此獲判免刑。

 當時蔡裕中還依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規定,簽請核發相關人員的破案查緝獎金近50萬元,事後卻遭調查局內部人員檢舉曝光,宛如電影劇情,轟動社會一時。當時高雄地檢署也分案偵辦,依貪汙治罪條例將蔡裕中起訴。

 高雄地院認為,游男向蔡裕中檢舉曾男走私毒品前,調查人員就發現曾男與港台販毒集團接觸頻繁,判斷曾男應非游男安排的人頭,且蔡裕中為市調處主辦人員,破案後依規定簽請核發破案獎金,加上游男當時表明不會請領檢舉獎金,判斷蔡裕中並無詐領獎金的意圖,判他無罪。

 然而,二審法官發現,蔡裕中過去便查出游男以類似手法,由積欠賭債的男子循「以毒抵債」方式買入並交出毒品供查獲,換取免刑。當時檢察官就於偵訊中警告游男不得教唆或參與他人運輸毒品。但沒想到,游男竟又以同樣模式與蔡裕中合作,安排曾男運輸毒品入台被查獲。

 法官認為,蔡裕中早已知悉「以毒抵債」的方式,卻刻意隱匿此情。而游男提供給蔡裕中曾男的手機門號,足以證明蔡裕中知悉游男安排走私毒品被查獲之事。另從蔡裕中與同事的通話錄音中,發現蔡裕中早就知道游男「以債換毒」的手法,更不該事後請領緝毒獎金,最後改判蔡裕中1年10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