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權威批判 釋憲結果至為奇特
14位大法官提意見書
大法官會議對肇事逃逸罪作成部分違憲解釋,但大法官們幾乎人人都有意見、有話要說,15位大法官有14位提意見書,其中刑法權威、曾任最高法官刑事審判工作的林俊益大法官,對釋憲結果宣告部分違憲相當不以為然,提不同意見書加以批判。
林俊益表示,相關法令施行迄今已滿50年,駕車「肇事」一詞可謂人盡皆知、無人不曉,隨意問一下週遭開車或騎車的人或市井小民「請問什麼是駕車肇事?」幾乎都會回答:「肇事,就是發生車禍、發生事故啊!有什麼問題嗎?」
林俊益指出,肇事一詞就是發生車禍事故,是中性名詞,沒有區別其發生原因,不論有無過失都一體,也因此刑法肇事逃逸罪的「肇事」部分,與法律明確性原則沒有違背,這次釋憲結果至為奇特,令人不解。
他也認為,肇事逃逸罪雖然規定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但如果個案有犯罪情狀顯可憫恕,法官還是可以減輕其刑為6月,再依相關規定讓被告得易服社會勞動、免入獄服刑,刑法已有適當的過苛調節機制,肇事逃免罪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林俊益還當起「交通安全義工」,他誠摯的勸告所有駕駛人,只要發生車禍事故致人死傷,無論如何一定要停車檢查、報警救護、協助就醫及保全證據,維護交通安全、減少死傷,絕對不要自認無過失就逕行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