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0張理國/台北報導

中央都更子法到位 促地方配套

為利都更評選申訴會審議作業,內政部昨發布「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明訂每件申訴事件的審議收費10萬元。內政部說,都市更新條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子法已全數完成,地方政府也應接棒,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規定,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今年1月30日公布後,中央應進行12項相關子法新訂、修訂或廢止,內政部表示,先前已完成11項,昨日完成發布最後1項子法「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內政部表示,新訂辦法主要是針對政府主導都更案件,在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的爭議申訴,提供申訴人適當申訴管道。為利相關申訴審議作業進行,統一律定審議費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每一申訴事件收費10萬元,如有辦理鑑定項目或其他必要事項需要時,需繳納相關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內政部強調,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中央與地方政府須齊心合作,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8項配套規定,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完成,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