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天災賽跑 消防救災2.0
竹山消訓中心 增搜救犬訓練
921震災後國內意識到救災的重要性,消防署為提升消防弟兄的救災能力,在南投縣竹山鎮成立訓練中心,除了增進救災技能外,另一方面也增加搜救犬訓練,而這些訓練也都應用在日後台南和花蓮的地震救災上。
國際瓦礫場 人道救援訓練
消防署表示,依據《災害防救法》第16條「為處理重大災害搶救等應變事宜,內政部消防署應設訓練中心」,提供第一線緊急應變防災、救災人員教育、訓練機會,以提升災害緊急應變能力,訓練中心因此誕生。
值得一提,訓練中心內建置有符合國際評量標準的瓦礫場,在地震災害及搜救犬訓練場等空地,分別建置800及1200平方公尺瓦礫場地,除供搜救犬訓練外,亦可供各級政府消防機關、國軍及民間機構辦理各項人道救援基礎及進階訓練。
據消防署統計,自2014年至2018年7月,訓練中心已舉辦1399班訓練課程,訓練人數達8萬94人次,2018年至2023年將進行2期計畫第2階段,將投入約3億3000萬元,將建置消防戰技訓練館、仿消防分隊多功能訓練場、戶外訓練場、仿土石流災害搶救訓練場操作及模擬情境改善工程等。
消防署強調,2014年高雄氣爆案、2016年台南地震、2018年花蓮地震,在不同災害現場均有搜救犬執行搜救的身影,且有發現受困者,並救援成功案例,顯示國內積極完成各項搜救犬能力建設及搜救犬訓練已獲良好成效。
再者,921震災後,政府為籌措經費,時任總統李登輝於當年9月25日發布緊急命令,在800億額度內得以公債或借款籌措經費。另外,立法院2000年2月3日通過《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協助災後重建、縮短簡化行政程序、經費籌措等。
擷取經驗 修訂災害防救法
消防署表示,921震災後,台灣歷經颱風等天然災害,政府皆用最嚴謹態度面對挑戰,從每次災害中擷取經驗,近10年已陸續修訂7次《災害防救法》,讓救災法源有所依據。
消防署表示,修法重點包括推動地方災害防救自治體制、設立災害防救辦公室、設置異地備援應變中心、復原重建援助措施、國軍主動救災機制、訂定假訊息罰責等。
另外,亦修訂3次風災災害業務防救計畫,完備情資研判、訊息發布、預防性疏散撤離、孤島整備、避難收容、弱勢族群協助等相關防救災工作與分工。
消防署也提到,為提升基層防救災能力,以公所為核心,進一步強化民眾防災意識,另外強化各縣市政府推廣防災工作、邀集企業參與防災工作,「平時的充足準備,才能因應突如其來的天然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