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969年前合法建物 可整建
台北市長柯文哲計畫消除陳水扁時代訂出的1994年違建拆除畫分年線,市議員林瑞圖認為要拆就要公平化,呼籲建管處編列預算「拆好、拆滿」,連水塔也不要留下;建管處回應,依規定1969年前合法房屋可申請建照整建,1994年前的違建除非有公安疑慮,否則不會強拆。
林瑞圖指出,柯文哲與都發局在2017年11月曾承諾,在關渡、洲美、社子島地區長期建築物毀損,都可以修建、增建、新建,但如今卻講話都不算數,還聲稱要拆除違建。
林瑞圖出示立賢路房屋照片表示,這對高齡8、90歲老阿公阿婆住的房子,已有180年歷史,這樣的舊屋建管處也拆得下去?這房子屋頂用選舉帆布蓋住,這也要拆,那叫他們要搬到哪?
林瑞圖表示,柯文哲在當地連任選舉時大勝,如今卻過河拆橋,連房子都面臨拆除危機,柯市府要大刀闊斧拆除違建,他建議市府編預算,把明末清初到現在的違建都拆光。
林瑞圖說,據他估計全市違建要3、400億元,才可以拆得稍微乾淨一點;若連水塔也拆,則需700多億元,但工程費如何來?
建管處違建拆報隊長鄭大川表示,1969年前合法建築物,可以申請建築執照整修,並依照建蔽率、容積率整建最高10.5公尺的三層樓建築。
鄭大川說明,目前市府違建處理政策,1994年以後增加違建優先處理,之前違建除非影響消防通行、頂樓加蓋等危害公安才會拆除;至於關渡地區老舊既存違建,建管處都可以協助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