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趙婉淳/台北報導

公投選務違失 陳英鈐遭彈劾

逕行公告遭撤銷意見書 斲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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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去年九合一大選處理公投案失當,遭彈劾。(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去年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案行政院意見書爭議,監委高鳳仙、陳慶財調查發現,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未依公告規定,且以「有先例」為由,拒不執行法院停止執行裁定,直到抗告遭駁回才撤銷,最終被迫花費931萬元,在四大報刊登廣告還原原版內容,監察院昨以9比3通過彈劾陳英鈐。

約詢卓榮泰 不來不請假

監委更透露,調查期間約詢行政院轄下局處承辦人時,對方說時任行政院祕書長卓榮泰在去年10月29日傍晚從外面拿「來歷不明」的修正意見書,交給各局處以稿代簽,最終送到祕書長室簽核,當晚火速送達中選會,監院欲徵詢卓榮泰說詞,他不僅不來也未請假,更沒回覆何時有空。

監委高鳳仙、陳慶財表示,依據今年6月未修正前的《公投法》,公投案必須於投票日前28天前公告。去年公投日為11月24日,中選會於10月24日公告第7至16案行政院意見書,5天後(10月29日)又收到行政院函送第9至15等7案修正意見書,內容與先前的版本有增加也有刪減,11月2日就對外公告。

監委質疑,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明知已經超過30天的提出時效,卻以「有先例」為由,認為仍可以提出,除了未經委員會決議,也未依法遵守應在投票日28天公告的規定。

還原版登報 多花費931萬

監委說,中選會也拒絕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裁定,直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其抗告後,陳英鈐才撤銷重行公告,然而此時距離公投只剩4天,中選會被迫花費931萬元緊急於四大報刊載全版廣告,還原原行政院意見書。

監委認為,陳不僅造成刊登費用損失,還造成公投公報上登載經撤銷公告的修正意見書,合法公告的意見書未登載公報之違法結果,令民眾混淆,影響投票意願,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核有嚴重違失。

昨日計有監委趙永清、仉桂美、江綺雯、楊芳玲、蔡培村、江明蒼、方萬富、林雅鋒、章仁香等9人投下同意票;林盛豐、高涌誠、蔡崇義等3人則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