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林良齊/台北報導

勞長指不能因新興經濟 剝削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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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關注外送員勞工保障法律適用議題,勞動部長許銘春20日受訪時表示,《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把大多數的個案、大法官解釋、行政院的函示等列入,算是相當完整。許強調,對於新興的外送平台,未來將會參考德國的《類勞工法》等進行研議。(黃世麒攝)

 國慶連假2名食物外送員發生車禍致死案件後,勞動部職安署啟動專案檢查,勞動部前天發布「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昨天表示,勞動現場不應用「假承攬、真僱傭」,或假借其他契約形式來規避雇主應有的責任,不能因為新興經濟剝削勞動權益或危害勞工的工作權益。

 據台北市政府統計,在台北10月平均每天發生2件外送員車禍,車禍發生率很高,但多數外送平台仍認為與外送員為承攬契約,職安署日前專案勞檢時認為5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有從屬性的事實,認定為僱傭關係。

 許銘春表示,新公布的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把大法官、法院判決、函釋等融入,而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最大的差別在於指揮監督、意謂從屬性,附上的檢核表則有25個項目,對未來認定勞動契約與否有很大的幫助。

許銘春提及,勞動現場有多樣性,勞動部可以理解也尊重,但不能用「假承攬、真僱傭」,或其他契約形式來規避雇主應有的責任,企業仍要善盡企業責任,不能因為新興經濟剝削勞動權益或危害其工作權益,而外送安全指引、認定原則等都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工作權益。

 至於是否研議如同德國的類勞工法,許銘春指出,各種解決新興型態的經濟問題都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