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黃捷/台北報導

稱翻照為教學 復古達人盼和解

網路上有相似照片 原創性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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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信昌涉違反著作權法遭起訴,他表示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黃捷攝)

 「復古達人」張信昌致力傳承懷舊文化,卻被控將他人攝影著作運用在文藝展覽設計,遭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台北地院11日開庭,張信昌說,他只是想將台灣50年代文化流傳下去,沒有侵權惡意,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

 1969年出生的張信昌是設計師,大量收藏自己出生年代的台灣藝品,他在台北市光復南路小巷經營「50年代博物館咖啡店」,向遊客們分享那個年代的故事,是知名打卡景點,他也替國內多家懷舊主題餐廳、藝文展覽設計復古場景,在業界頗有名氣。

 檢方起訴,張信昌2015年6月間使用「胃活」照片替西門町「日藥本舖博物館」布置看板、2019年8月間使用「公用電話」照片替板橋環球購物中心「50年代復古懷舊展」布置看板、2019年5至8月間使用「天然果汁」、「歧山」、「味王」照片替宜蘭傳藝園區設計場景,來源均翻攝自2004年出版的「台灣古董雜貨珍藏圖鑑」,涉侵害作者胡宏明著作權。

 張信昌昨否認犯行,辯稱他做傳承文化工作,設計懷舊老街場景使用圖鑑內照片,目的是教學,應屬合理使用;辯護律師則稱,網路上找的到相似照片,本案照片是否具原創性,仍有爭議。

 法官當庭勘驗相關照片,認為原作者只是單純拍攝收藏品,沒有其他背景,原創性確實有待討論,是未來審理重點,庭末諭知告訴方整理攝影方法、過程等原創證據,訂4月8日再開庭。

 張信昌庭後表示,他運用懷舊照片的初衷,是要讓年輕世代知道,台灣過去存在這樣的文化,同時能替歷史悠久的企業宣傳,原以為不會有問題,所以沒想太多,本案已進入司法,仍希望有和解機會,讓事情能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