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林偉信/台北報導

陳英鈐喊冤 辯遵守同婚釋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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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得知公懲會判決後,在臉書回應「被罰20萬才知法律不能改變偏見」。(翻拍臉書)

 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因處理公投選務疏失,昨遭公懲會判罰20萬元,陳昨得知判決結果,在臉書上喊冤。他表示,他原以為遵守同婚釋憲結果,刊登公投後同志還是可以結婚,這樣的辯詞可以說服公懲會,但被罰20萬元後,他才知道原來法律不能改變人的偏見,甚至蒙蔽人的法律判斷。

 2018年11月24日九合一大選與公投案合辦,但因公投案爆量,投開票所動線設計不良,無法消化排隊人潮,造成民眾花費1、2個小時才能完成投票,甚至有人因排隊過久,打消投票意願,各界將選務疏失的矛頭指向陳,隔天陳發表聲明致歉並請辭獲准。

 對於刊登行政院修正後意見「公投過後同志還是可以結婚」,遭公懲會判罰20萬元,陳相當不服氣,認為他是按照過去的例子處理,但「反同婚的偏見讓監察院,不顧司法院釋字748號同婚合法的解釋,彈劾依法行政的中選會主委」。

 陳英鈐表示,原來以為遵守釋憲結果可以說服公懲會,平反他受到的不白之冤,但被判罰20萬他才知道,原來法律不能改變人的偏見,甚至蒙蔽人的法律判斷。

 他說,同志躲在法律的陰暗處數十年,為了法律正義,他義無反顧,為了打破那個見不得陽光的陰暗角落,也只有繼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