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5陳鴻偉、陳淑芬/綜合報導

警按規定執勤 也該有所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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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傳出一起「特斯拉被全國最年輕的駕駛撞上」車禍,所幸,人沒事,僅鈑金受損。楊姓車主報案後,警方到場為男童進行酒測。(翻攝照片/陳淑芬台中傳真)

 5歲男童騎單車撞到百萬電動車特斯拉,警方受理後,對5歲男童酒測引發議論,交通大隊官警表示,警方按規定依法執勤,基層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其實沒錯,但可能要有所變通、更有彈性,才能避免類似狀況發生,產生不好的觀感。

 員警處理交通事故,警政署當初律定4種狀況,遇到就一定要酒測。分別為:死亡、重大傷害、當事人要求和警方主動發現,除此之外,保留部分空間,讓現場員警去衡量。對5歲童執行酒測,依道路發生交通事故的作業程序就要進行酒測,沒有規定不用實施酒測年齡。不少網友支持警方執法,但也有民眾擔心孩童心靈受創。

 律師徐承蔭表示,警察執法時,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15點規定,若有疑似酒駕或當事人現場要求時,就要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但適用前提是「汽車或動力機械駕駛人」,此規範似未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而修正,建議警政署應研議,使法制更完整。本案屬私權民事問題,男童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負賠償責任。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主任陳怡文指出,如果依交通法規勢必進行酒測,也不能為難警方,希望家長要將警察的語言轉化成孩子聽得懂的語言,讓孩子能了解「酒測是必要流程」,並減少心理、情緒層面的緊張及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