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教育部都不想當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公聽會

政府推動制訂《原住民族學校法》,讓原住民族學校可以設立,以打造原住民族教育體系與架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舉行《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公聽會,對於誰該是原住民族學校的主管機關,原民會及教育部卻互踼推皮球。
昨公聽會中,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蔡志偉表示,108學年,在小學就讀的原住民學生有4萬2863人,主要集中在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及太魯閣族等5個族群。原住民學生有62%分布在都會區,僅38%在原住民地區。
誰該是原住民族學校的主管機關?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表示,原住民族學校是否為國立,屬於重大制度變革,由原民會負責管理相對沈重,建議暫予保留,權責分工需與教育部協商。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說,《原住民族學校法》主管機關應為原民會,以落實以原住民族文化、知識及價值為主體的學校,並彰顯原住民族追求教育自主的權利。教育部將配合原民會規畫,就課程內涵、師資培育等提供協助。
宜蘭縣大同鄉大同國中校長胡文聰表示,國外原住民族學校校長的任期沒有限制,只要做得好,就可以一直做下去。因此建議台灣的原住民族學校校長,不應該限制只能做兩任。
花蓮縣豐濱國小校長林碧霞說,他們學校5個級任導師中,只有1個是來自阿美族,其他4個都是漢人。她認為,未來原住民族學校將面臨原住民師資不足,這個問題要提早想辦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