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林偉信/台北報導

大法官曾不受理 遭疑護航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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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監察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多數大法官決議不受理,當時湯德宗等5名大法官相當不滿,疾呼受理聲請「有那麼嚴重嗎?」不怕被質疑替執政黨護航?圖為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率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宣讀通姦罪違憲的釋字第791號解釋。(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監察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多數大法官決議不受理,當時湯德宗等5名大法官相當不滿,疾呼應「開大門、走大路,以平常心受理,才是確保司法尊嚴的絕佳時機。」受理聲請「有那麼嚴重嗎?」不怕被質疑替執政黨護航?

 黨產條例通過立法後,監察院行使調查權後認為,該條例有違憲疑義,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召開說明會審查後,多數大法官認為,監院只是行使「調查權」並非「監察權」,也非適用黨產條例發生違憲爭議,不符合聲請規定,決議不受理。

 湯德宗、吳陳鐶、林俊益等5位大法官創先例,措詞強硬提出不同意見書。他們質疑大法官到底在顧慮什麼?用洪荒之力決議不受理,不怕被質疑為政治服務、為執政黨護航嗎?硬把監院調查權排除監察權之外,不符合法治國「公平執法」的原則。

 除此之外,婦聯會因遭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財產,因此提行政爭訟聲請停止執行,但遭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但婦聯會認為黨產條例只規制國民黨,以個別法律剝奪特定人民或團體之財產權,有違憲之虞,因此也聲請釋憲。

 今年5月大法官會議認為,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原處分的執行是否合法,並非以該規定為裁判基礎,婦聯會不得用此聲請大法官解釋,因不合於大審法規定、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