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1黃邱倫/新聞透視

用運發基金辦動滋券 亂象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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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昨宣布動滋券延後領取,圖為日前參與抽籤的奧運國手們。(資料照片/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這次因為動滋券鬧得滿城風雨,仔細推敲之後,體育署動用20億的運發基金來舉辦動滋券就是最大問題,畢竟運發基金主要目的在於培育運動員,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在立足點錯誤的情況下難怪會亂象叢生。

 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寫著,為振興體育,並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特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設置運動發展基金。

 台灣運彩這6年半來挹注到運發基金超過了200億元,運發基金條列寫著基金用途:「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輔導、辦理促進運動人才之運動就業及運動事業發展之創新研發、人才培育等支出。」

 如果體育署的動滋券20億元是由國庫支出,那就沒問題,但這20億元是從運發基金拿出來的,就明顯違反了條例,因為動滋券並不是用在運動員的培育上面,運動員根本享受不到好處。

 此外,動滋券的機制也漏洞百出,從登記到抽籤都有著致命問題,出現了中獎者身分不符的狀況。體育署官員避重就輕的解釋,更凸顯出當初急就章導致的窘境。

 還有動滋券的使用商家更是讓外界傻眼,當時不是說會用在體育消費的商店嗎?然而商家名單卻出現了機車維修行、女性內衣品牌、飯店、旅行社,運動運品相關店家不及2成,雖然體育署緊急延緩使用日期與期限,希望能進行詳細的比對,但初衷用意已偏離了方向,再多的補救措施也是徒增民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