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不良反應 公僕請長假爽領全薪
新北市衛生局某女職員去年10月接種流感疫苗,2天後稱疫苗反應不適請假,一請就是5個月,期間薪水照領、加上年終至少實領20萬元,卻有同事撞見她在請假期間出遊、逛街,消息在局內引發議論;新北市衛生局回應,已協助朱女通報疫苗不良反應,她確實有提出相關醫囑證明,因此依法核給全薪。
據了解,這名女職員為普考分發,主要負責公文整理、陳情管考等業務,臉書曾分享新冠肺炎公益影片,為防疫的第一線醫護人員加油打氣;由於請假至今長達5個多月,職務已暫由同事代理。
有民眾向媒體投訴,女職員平時工作態度不佳,同事多有微詞,去年10月接種流感疫苗後,隔2天以「打疫苗導致身體不適」為由請假住院,雖不久後痊癒出院,但仍繼續請延長病假,至今已5個月未上班,期間每月薪水照領,再加上一筆年終獎金,換算實領20萬元以上。
該民眾向媒體透露,女職員在請假期間,曾被撞見在外閒晃、逛街,她卻疑似心虛拔腿狂奔,行為令人不解,局內同仁懷疑身體不適只是說詞,她是請假在家準備今年7月的高考。
衛生局回應,該職員去年自費接種流感疫苗,隔2天稱出現不良反應需請假,後繼續請延長病假則是因其他因素,但診斷證明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因重大傷病或因安胎有需休養者,可憑醫囑證明向機關長官申請延長病假,延長期間自第1次請延長病假首日起算,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