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邱文彥

當風電逼近家門口

社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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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為達成「2025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正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然而這項政策的推動猶如囫圇吞棗,爭議頻傳,不但嚴重侵擾海岸、海域、濕地、林地、農地、山坡地等原有生態體系,衝擊景觀,影響農漁民基本權益,也讓國土之美大打折扣。尤其嚴重的是,相關決策的程序正義和社會福祉的關切蕩然無存。

 據報導,某能源公司擬在雲林縣台西鄉五港村建立風場,風機距離最近房舍僅250公尺,村民完全無法接受,且未經與居民溝通和取得同意,廠商就逕自施工。廠商說法則是風機已取得施工許可,因而依法施工。令人懷疑的是,究竟是哪個機關審查與核發這類「許可」?其審議核發的基準或作業方式如何?

 目前,雲林縣麥寮、崙背、台西、四湖、口湖等5鄉,在永久農業保留區中申請的陸域風機總共有90餘座,未來整個雲林海線幾乎都將插滿大型風機。儘管今年初跨黨派立委曾舉行「海口人的命也是命」記者會,但相關單位置若罔聞。這家著名的能源集團更以「化整為零」的方式,用多家子公司名義在海陸四處申請籌設許可、施工許可,除有高達7、8成風機免於環評外,這些風機多逼近鄉民家門。

 然而,環保署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所設下250公尺免環評的門檻,令人不無以居民身心健康作為綠能發展代價的質疑。這樣的綠電豈非「不綠、不民主、不正義」?

 據英國國會圖書館資料指出,英格蘭沒有風機距離住宅的規定,但噪音限制表明典型的風機離住宅區的最短距離為350公尺;蘇格蘭有2公里的指導建議;威爾斯則建議風機和住宅應相距至少500公尺。

 蘇格蘭住宅部在2019年底甫完成的「風電場噪音準則」草案,除風電場將受到更嚴格的噪音限制和距離規範外,也旨在解決風機轉動時陰影閃爍的問題。同時,他們專注於噪音、視覺美質、陰影閃爍、社區諮詢義務、社區紅利和電網連接等關鍵議題。

 風機在白天或黑夜最高允許的噪音限制為43分貝,提高了2006年原有的噪音標準,以符合最新、最好的國際標準。此外,風電場將被要求裝置陰影閃爍的自動控制機制,以避免影響家居。風機和住宅的距離也必須至少為風機尖頂高度的4倍,且強制性的最小距離為500米。最後,風能開發商必須儘早在規畫前階段與社區進行強制性磋商,且須在規畫申請中編寫社區溝通的報告。

 此外,蘇格蘭或克羅埃西亞等歐盟國家,對於風機在鄉野的視覺景觀也出版了許多評估的技術指南,對於國土美學至關重要。這些規範,在我國當前的生態或環社檢核機制中完全忽略。

 他山之石可為殷鑑。我們的相關主管機關能以查無國際相關資料,亦或縱容風電廠商縱橫鄉野,置鄉民寧適安居的權益於不顧嗎?(作者為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