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趙婉淳/台北報導

律師告監委 石木欽案反撲前哨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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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司法院將6名法官移送監察院後,7日公布第2次調查結果。(林偉信攝)

 監院調查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及買股案,引爆司法重大醜聞,翁委任律師吳孟勳認為監院的調查報告不實,造成他名譽受損,向監院請求國賠100萬。知情人士分析,吳孟勳明知難以舉證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故意」誹謗他的名譽,卻仍提告,目的在凸顯翁茂鍾筆記本不實,推測是石木欽的大戰略之一,可能是石木欽案的「前哨戰」。

吳孟勳為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日前他以監院報告不實,毀損其名譽,向監院請求國家賠償100萬。據悉,王美玉、高涌誠已收到法院通知書。

王美玉證實,4月13日將於北院開言詞辯論庭,吳孟勳以《國家賠償法》第2條,「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向監院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監院已委託律師詹順貴出庭。

高涌誠說,一般提告國賠是告國家機關,不太會連同執行的公務員一併告,因為提告需負舉證責任,要舉證監委是「故意」誹謗吳的名譽,「報告提到好幾位律師,只有吳孟勳跳出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王美玉也說,「我沒有指他(吳孟勳)不當宴飲」,監院是針對公務員不當宴飲。

 王美玉表示,吳孟勳會被寫在調查報告中的原因,完全來自於法務部最高檢移送給司法院,「這是法務部的公文書」,經過司法院通過人審會後,再送到監察院,「這何錯之有?故意在哪?這就是寫在公文書上。」

 知情人士分析,內行人都知道吳孟勳提告不會贏,因為要負舉證責任,但吳仍提告,某種程度就是要凸顯翁茂鍾筆記本的不實,「明知不會贏,卻仍提告,只能認為是石木欽的大戰略之一,可說是『前哨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