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教失準 員警假摔 督察長真摔
法官批順勢跌倒指示不當 洪文宏遭懲處
彰化地院日前判決2019年底退警黃錫富陳抗,被控妨害公務無罪,審判長直指分局長教員警,被推擠就順勢跌倒逮人,是來自警界高層的不當指示,法官並對國安局與警察有諸多批判,引發「警察假摔」議論。警政署12日針對時任員林分局長、現任連江縣警局督察長洪文宏懲處,改調保二總隊祕書的非主管職。
洪文宏警大61期2隊畢業,50多歲,逢甲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3任縣市分局長後升連江縣督察長,本可再繼續升直轄市三線一星督察,但這次假摔案被拔官,仕途摔了一跤。被法官重批而倒台的警官實為罕見,昨面對友人關心,並未表示意見。
2019年11月10日,反年改的退警黃錫富趁蔡英文總統至彰化員林跑行程,準備汽笛喇叭,欲攔車陳情。因他是當地抗議年改的「常客」,警方早已鎖定他慣用汽笛的手法,由於過去他曾對總統車隊鳴汽笛,彰化縣警局被國安局檢討,因此11月10日的勤務,警方如臨大敵。
員警證稱,洪文宏在勤前教育和勤務中來電,都指示對陳抗者「只要圈圍、不要搶奪」,如有推擠就「順勢跌倒」,直接現行犯逮捕。最後員林警察摔倒,縣警局督察員則搶汽笛被弄傷,雙雙提告黃妨害公務。檢方起訴力挺警察稱,分局長並非要員警「假裝跌倒」,而是要保存員警被推擠的證據,以利追訴。
但法官認為蒐證完備,根本沒必要順勢跌倒,徒增受傷風險,痛批警察執法已越界;強調這些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已傷害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
警政署表示,洪的勤教命令,有違警方處理聚眾活動「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的基本原則,其錯誤的指示,傷害警察執法形象至鉅。警政署將持續檢討執勤技巧,未來陳抗勤務,務必恪遵法令,兼顧警察自身權益、案件完整性,也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該案因彰化地檢署正研議上訴,且黃也向監察院陳情,警政署將俟全案調查出爐,再研議其他懲處。
警界感嘆,《特種勤務條例》的主管機關是國安局,判決書也顯示,彰化警會去搶奪汽笛,是因曾被國安局檢討,才又假摔、又與退警衝突。專辦特勤的官警說,「特勤歸國安局管,但出事都由警察背黑鍋。」官警說,特勤「眉角」很多,一定要注意技巧,警察身為執法者,絕不能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