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7朱真楷/新聞透視

遇到日本矮半截 求償說無異空包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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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年後將把福島核廢水排入太平洋,引發周邊國家反彈,行政院長蘇貞昌16日回應,日本2年後開始排放核廢水,若到時台灣有任何受害,一定會向日本求償。(戴上容攝)

  蘇貞昌說,日本核廢水要2年後才會排放,若有受害會再求償。問題是,台日簽有「核子能源資訊交換備忘錄」,雙方有責任安全保存放射性核汙水,如今日方單方撕毀協議,我方政府不譴責力阻就罷了,還打算等到傷害造成再補破網,形同遇到日本就自動矮半截,完全棄守台灣利益優先。

 2011年3月11日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後,世界所有核電國家開始注重國際合作與資訊分享。台日當時在這樣的國際氛圍中簽訂「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作為核安、應變、輻射防護、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的交流依據。

 如今,日方決定將福島電廠廢水放流大海,依台日備忘錄精神,日方在決策過程中,按理就該主動告知台灣政府此事。因此,民眾想問的是,蔡政府獲知訊息後,到底如何回覆我方態度?是悍然反對,還是無聲默許?

 雖然日方公開訊息後,政府第一時間表示嚴正關切,但我駐日代表謝長廷卻在臉書發文,瞎扯我國核一、二廠也曾發生廢水未處理就排放入海,引發秘雕魚的爭議,暗指台灣也是如此,刻意將台灣核電廠冷卻水排放,與日本福島核電廠要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核廢水做錯誤混淆,明顯有替日方護航之嫌。

 如今,蘇貞昌雖煞有其事地說會設監測機制,未來有受害都將求償。問題是,核汙水一旦排入海洋,在生物鏈循環下,必然將危害周邊國家安全、汙染海洋漁場,政府豈能等到木已成舟,再回頭究責日本的不是?尤其,當有人民的健康、生命因此受傷害,要想舉證關連性,實務上可能做得到嗎?

 因此,蘇貞昌宣稱「有受害會求償」,說穿了就是空包彈;況且,2年後他還是閣揆嗎?屆時誰為他的空話負責?

 台日友好,不該建立在逢日必軟。蔡政府該做的,是在核汙水排入海洋前,站穩「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基礎,以具體方式約制日方的不負責行徑,而非一昧地隨日方口徑催眠老百姓「安啦!」,讓環境與健康陷入難以回復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