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4種後備動員
我國現行軍隊人力動員方式,依《兵役法》規定分為4種。
第1種為充足各「常備部隊」的編現差額與各廠庫專技人力的「編實動員」;第2種為充足各類型「後備部隊」編現差額之「擴編動員」;第3種將各常、後備部隊之「作戰損耗人員」予以適當補充之「戰耗補充」;第4種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勤務需要人員之「輔助軍事勤務動員」。
目前後備軍人約230萬人,列管退伍8年內精壯之人力約77萬人,近年轉型為志願役後,召訓人員以役期長、戰技純熟之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4個月軍事訓練役男為輔,並依據國軍動員部隊員額,按「編實」、「擴編」、「軍勤隊」作戰需求,概約30餘萬人,其餘40萬人則列為「戰耗補充」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