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創紀錄 4口報稅省逾2000元
調高到19.2萬元 200萬戶受惠
主計總處昨日公布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達到32萬元,換算基本生活費為19.2萬元,相較2020年度的18.2萬元,再增1萬元創歷史紀錄,明年申報綜所稅適用,預估將會超過200萬戶受惠。
基本生活費是依據《納稅者保護法》規定,為了維持納稅者自己及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和生活所需,而不得加以課稅。計算方式則是依照主計總處所公布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成定之。
而申報戶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若無超過基本生活費總和,差額就可以再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根據主計處所公布的個人可支配所得計算,2021年度的基本生活費估為19.2萬元,較去年增加1萬元。會計師表示,以4口之家來說,報稅條件若不變之下,基本生活費等於多了40000元可扣除,以最低稅率5%計算,省稅利益就有2000元;稅率12%計算,省稅利益就達4800元,對民眾而言可以說是小確幸。
基本生活費是自2017年開始實施,當年為16.6萬元,2018年為17.1萬元,2019年17.5萬元,2020年為18.2萬元,今年估為19.2萬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隨著物價指數上漲累計達一定程度,也將重新檢討許多稅目的免稅額和課稅級距和扣除額,而遺產稅、贈與稅免是最有機會調整者。
據悉遺產稅可望從現行的1200萬元提高到1320萬元;贈與稅也有機會從220萬元提高到240萬元以上。
官員表示,遺產稅95%都是屬於免稅案件;而贈與稅一年課稅案件也只有1.8萬件,所以預期即使調整免稅額,對於兩大稅目稅收影響也是相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