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報告敷衍了事 誰在乎真相
![今年4月台鐵太魯閣號發生出軌重大意外,造成多人死傷,被害家屬仍等待政府給他們一個真相。(本報資料照片) image](https://pad.chinatimes.com/action/b/20211018/b08aa8/img/E403FP15H_2021資料照片.jpg)
10月21日是台鐵普悠瑪事故3周年,而今年4月2日又發生更嚴重的台鐵太魯閣事故。2年半之內發生2起重大火車事故,交通部責無旁貸;但從太魯閣事故至今2份檢討報告的釋出時間、調查程序、檢討內容和懲處名單看來,行政院、交通部以至台鐵根本沒有學到教訓,仍充滿敷衍了事的官僚氣息。
此次太魯閣事故2份檢討報告,包括鐵道局7月18日自行提出的「行政調查報告」,及運安會8月23日提出的「事實資料報告」。
首先,鐵道局行政調查報告其實5月就寫好,卻遲至7月才公布,交通部的理由是要等運安會的報告出來再說。問題是2份報告本來就是各自獨立的,根本沒有誰等誰的問題。
這就不免讓人聯想到普悠瑪事故後,2019年1月下旬「台鐵總體檢報告」早就完成,但因當時閣揆「賴下蘇上」,新上任的行政院長遲未核定台鐵報告,還叫交通部「你們自己改善」;拖到同年9月,被外界罵臭頭的交通部忍不住在官網自行公布。如果光是公布報告就如此遮遮掩掩,換了一個閣揆就不再監督,民眾還能期待有什麼改進?
其次,此次太魯閣事故行政調查報告竟是交通部鐵道局邀集交通部政風處、台鐵局等單位,以及專案管理公司及監造的顧問公司共同調查,令專家質疑「球員兼裁判」:當參與調查的單位不是監督者就是被監督者,甚至是可能負有刑事責任的「嫌疑犯」,如何能客觀公正調查?
第三是檢討內容。「行政調查報告」提到去年3月就發現太魯閣事故現場的工地圍籬、護欄及防墜措施不足,但改善報告卻僅加設一個護欄立柱,台鐵便認為已經改善缺失就結案,而負責監理的各層級單位也讓它過關。至於「事實資料報告」僅檢討事發當天狀況,跟「行政調查報告」內容大同小異。雖說運安會有解釋,「事實資料報告」僅是全部調查報告的第1章,全部章節明年4月才會完成。但外界質疑就算運安會完成調查報告又如何?現在講過的話,當初「台鐵總體檢報告」不是都講過了嗎?
最後,懲處名單方面,太魯閣事故最高只懲處到台鐵局副局長,交通部長林佳龍則自行請辭。對此民眾其實已經無感,因為在蔡政府的行事慣例中,為重大事故下台者是代黨「挨子彈」,過一陣子還會再高升。普悠瑪事故中下台的交通部長吳宏謀,現在安坐中華郵政董座,就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