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許昌平/台北報導

視訊股東會平台 須符三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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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視訊股東會平台要有包括一定的股務代理經驗、確保資訊安全、及可提出備援系統等三大要件。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趙雙傑攝)

 今年疫情造成上市櫃股東會延期,並首度採取視訊和實體混合模式,明年是否可採視訊股東會,立法院正修法,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指出,目前規畫是設立平台舉辦視訊股東會,平台要有包括一定的股務代理經驗、確保資訊安全、及可提出備援系統等三大要件。

 根據《公司法》第172條之2第1項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方式為之,但依同條第3項規定,第1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並不適用。故目前在法制面,公開發行公司還無法以線上股東會方式取代實體股東會。

 今年由於疫情關係,政府開放符合一定條件的公開發行公司,於今年8月16日至31日期間,可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方式召開股東會。據統計,今年利用視訊輔助召開股東會的公開發行公司共有17家(上市8家、上櫃6家、公發公司3家),包括報到、提問、直播觀看、答覆、計票等流程運作順暢。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公司法》第172條之2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行政院版尚未出爐,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經濟部送交行政院審議的的版本,將172條之2第1項公司一定要章程明訂,才可視訊召開股東會的規定刪除,並在第3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視訊召開股東會議需符合的條件、作業程序與其他應遵循事項等,由證券主管機關另為規定,但目前草案尚在行政院審議中。

 由於近期「換臉技術」犯罪引發立委關注,質疑「變臉」情形可能在視訊股東會發生,金管會表示,會嚴訂相關辦法預防相關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