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張薷/台北報導

綠擬設權利回復基金會 李德維轟淪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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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認為,民進黨用設立各式各樣的機關達到私人目的,表面上理由冠冕堂皇,但實際上都是在做政治的事情,淪為打手、東廠、做黑事的機關。(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人提案立法「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要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協助處理賠償及回復沒收財產權利相關事項。對此,國民黨立委質疑,民進黨又要濫用國家行政資源成立新單位,以達到政黨自己的目的,最後恐淪東廠、打手。

 賴品妤提案,在行政院下新設「權利回復基金會」,替在威權統治時期受國家不法行為被害人進行權利及財產的回復。置13名董事,規定曾於威權統治時期參與國家不法行為者,不予遴聘為董事,已遴聘者也解聘﹔至於在財源的部分,將由政府編列預算,和追討的不當黨產挹注。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認為,民進黨無所不用其極地因人設事,用設立各式各樣的機關達到私人目的,濫用國家行政資源令人不齒,表面上理由冠冕堂皇,但實際上都是在做政治的事情,呼籲民進黨要開大門走大路,不能在立法院永遠用多數暴力,若最後強制通過的話,又要淪為打手、東廠、做黑事的機關。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痛批,政治任務多於法定任務,權利回復基金會除了多增加可以安插肥貓、黑官之外,還要使用老百姓納稅人錢,來洗老百姓的腦。

 對於董事資格不允許曾參與國家不法行為者擔任,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誰是參與國家不法的行為者,只有促轉會才知道,因此請促轉會全部檔案都上網讓大家去看。

 目前權利回復基金會相關草案,在立法院已經有民進黨立委賴品妤以及蘇治芬提案,促轉會在網站上有公告草案。

 對此,促轉會指出,權利回復基金會是必須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下設置,若國會通過的話就不會是黑機關。所謂曾於威權統治時期參與國家不法行為者,就是依照國家調查後,經過法律程序過程,認定是有參與當年壓迫體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