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成了卸責利器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市政府的行政調查報告終於出爐,重點仍不出市府先前所言「法規不完備」、「實際執行困難」等卸詞。洋洋灑灑68頁的報告,市長、副市長猶如人間蒸發。如此的「行政調查報告」如同「行政卸責報告」,只見檢討他人,卻不見市長與副市長深切的自省與責任承擔。民進黨更使出烏賊戰術,一味護短,民眾看來只能自求多福。
高市府這份檢討報告認為,城中城的區分所有權人沒有合法使用且適切管理建築物,也沒有維護防火避難設施,更未負起主動檢修申報責任,對於釀致重大傷亡應有一定責任;同時也檢討了消防局與工務局,但不約而同地將未能落實消防安檢的關鍵導向該大樓未成立管委會。未能輔導成立管委會雖看似市府疏失,但實際上已將更多致災責任及輿論檢討的焦點轉移至所有人與法規制度面之上。
既然是制度上的缺陷、所有權人疏忽,加上有縱火嫌疑人,市府的責任當然就輕了許多。68頁的報告中,「陳市長」3字「只」出現過1次,就是火災發生後,接獲通知到現場協助救災。副市長也「只」出現3次,除了同樣到現場救災外,就是擔任行政調查小組召集人及報告封面的署名。
此外,報告幾乎有1/3都在「詳細宣揚」他們如何救災與善後,至於市長與副市長該負什麼責任根本「隻字未提」。
陳其邁當年在政論節目上批判台中市阿拉夜店大火,要求時任台中市長的胡志強下台。如今要求陳其邁下台的聲音,一方面固然是督促其承擔起市長的政治責任,另方面更是因為辭職或至少先停職,都是陳過去自己提出的標準,今天大家不過是「拿昨日的陳其邁檢討今天的陳其邁」罷了。如果認為此種政治責任的標準過高,也只能怪他自己作法自斃,怨不得人。
城中城悲劇發生後,過去嚴以律人,如今卻想寬以待己,讓陳市長這兩年為了參選高雄市長所刻意營造的暖男形象瞬間崩壞。雖然高市府兩位局長請辭下台,13位公務員受到懲處,但懲處再多的基層公務員,也移轉不了大眾對於陳市長自己究竟拿出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這個人禍的關注。陳市長卻絕口不提停職與辭職,辯稱會負起「災後重建」責任,然而這種規避推卸「亡羊」之責,卻只想邀「補牢」之功,恐與「渣男」定義相去不遠了。
此刻,民進黨卻想圍魏救趙,胡亂潑糞,拿著新北市八仙塵爆事件,追打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當年也未下台負責。但該場所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要新北市府扛起主要責任根本指鹿為馬。
普悠瑪出軌調查報告結論是司機超速,太魯閣號調查結果是包商責任,3+11決策檢討說無證據與疫情破口有關,這些與城中城調查報告其實沒有不同,都是基層扛責,高層沒事。但避重就輕,一再護短的結果,不會有真誠的自省與檢討,也遏止不了日後悲劇一再發生!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