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9崔慈悌/台北報導

謝長廷嗆沒證據 3天內訴諸法律

 對於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指「美麗島大審會沒有臥底律師,可能嗎?」並要「臥底特務」謝長廷趕快提告。謝長廷昨天反嗆施明德「能不能提出證據?」沒有證據當然就要負法律責任。「3天內再不提出,我就委任律師,一切攤在法庭由司法審理」。

 謝長廷在臉書表示,施明德、陳嘉君夫妻在10多年前就指他是特務而且向調查局拿了20萬元,非常聳動,還一直叫他要去法院控告,不然就是承認,「事實上,法院已經調查清楚結案了」。

 他說,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謝姓幹員都說他不是線民,只是爭取的對象,陳嘉君提到的白姓調查局幹員,經他提出告訴,判決有罪在案,並向他書面道歉。

 謝長廷說,施明德夫妻的指控傷害他和家人極深,他費很多時間、精力在法院取得公道,判決和筆錄都在臉書講過,「為什麼施明德還是留聲機跳針式的重複舊訊息呢?他們應該指出上述法院判決有什麼問題?有什麼不可信才對,而不是一方面不承認法院的確定判決,一方面又要求我再去法院告」。

 謝長廷指出,施明德也許認為他要控告他們才算數,「這很遺憾,我一向尊敬他是民主前輩,又是前主席,不願讓人看笑話」,但讓他20多年,今天他越扯越大,似乎要把台灣民主的歷史改寫,把民進黨創黨先進都打成特務,似乎跟一般名嘴無差別。「如果他希望這樣,那也只好訴諸法律」。

 他反諷施明德夫婦,在紅衫軍事件後,自已打官司贏了上千萬元賠償,相信他們對法律規定已經很內行,知道如何影射不必負法律責任。

 不過對於陳嘉君公開稱「高明輝在法院說謝長廷是特務」,謝長廷強調,這個說法,調出法院筆錄就可以證明有沒有?陳迄今提不出證據,不知施明德能不能提出證據?要不要共同負責?沒有證據當然就要負法律責任。